地方标准《户用玻璃钢沼气池》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能源研究会 、云南省节能协会 、云南省标准化协会 、南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云南悦欣建材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高仁周 、苏杰 、梅家昌 、周凤萍 、刘纯刚 、朱明荣 、褚宏林 、陈文武 、王裕康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80 风力发电系统和其他能源 |
备案号:20919-2007。
本标准规定了户用玻璃钢沼气池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行政辖区内采用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玻璃纤维无捻粗纱为主要原料,加入固化剂、促进剂等辅料,经过不同的工艺生产加工而成的户用玻璃钢沼气池。适用于云南省各地、各类土质和不同气候(地温﹥10℃)条件下使用,特别是对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和地下水丰富、村庄密集的农村更为适用,可与沼气池、禽猪舍、厕所“三结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