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草原生态工程生态效益监测 地面调查技术规范》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 、甘孜州草原工作站 、阿坝州草原工作站 、凉山州草原工作站 。
主要起草人 张绪校 、唐川江 、周俗 、张新跃 、鲁岩 、侯众 、杨廷勇 、刘勇 、严林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4553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草原生态工程生态效益的地面监测方式、监测指标、监测方法及评价方法等技术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草原生态工程生态效益地面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