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野生动物红外相机监测技术规程》由四川省林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站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主要起草人 李晟 、王大军 、杨旭煜 、朱敏 、顾海军 、古晓东 、张涛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40 绿化和造林 |
备案号:5344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野生动物红外相机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监测对象、目的和范围、监测原则、命名规则、抽样方案、监测时长与周期、设备与参数、野外调查、数据处理、监测组织与实施、监测指标与成果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使用红外相机技术开展野生动物及其人为干扰的监测工作。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红外相机技术,针对特定的、可个体识别物种的种群密度评估与监测工作,或其他有针对性和特殊目的的红外相机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