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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普通照明用氙气放电灯》由福建省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漳平昌胜节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漳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厦门市标准化协会

主要起草人 葛莉荭肖直瀚蔡培凯宁勤胜傅诺毅王维林庄鹏刘建朝庄庆瑞刘超刘毅清秦纪霞张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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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444-2014
发布日期
2014-08-27
实施日期
2014-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K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30
29 电气工程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29.140.30 荧光灯、放电灯
归口单位
福建省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501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氙气放电灯(以下简称“氙气灯”)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照明含道路、隧道、广场、场馆、码头等场所,由氙气灯泡、专用电子镇流器组成的,使用电源电压100V~250V,50Hz/60Hz交流电源的氙气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葛莉荭
肖直瀚
傅诺毅
王维林
庄庆瑞
刘超
张剑明
蔡培凯
宁勤胜
庄鹏
刘建朝
刘毅清
秦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