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合理用水节能监测方法》,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能源技术研究所 、天津市计量技术研究所 、天津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宋丽敏 、姚家英 、任长青 、梅国栋 、张媛 、王景良 、朱天利 。
备案号:14757-2004。
本标准适用于取用自来水、地表水、地下水用于生产及生活的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