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 、安徽省绿色建筑协会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万力 、邹月明 、方东 、王小向 、章维扬 、杨之俊 、郭铮 、陈劲松 、张健 、周峰 、王鹏 、李芳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010 建筑工业 |
91.010.01 建筑工业综合 |
备案号:38583-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1号 。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和维护。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具备先进性、可靠性和可扩充性,所采集的数据应规范、准确、可靠,为制订建筑用能基准、优化建筑设备运行、加强能耗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采集的数据应可远程传输给省、市级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为实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制定能耗定额等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