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节能技术开发经营公司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
主要起草人 付炳林 、侯晓波 、李平 、孙成余 、吴玉鲲 、郑勇 、洪武 、高延粉 。
77 冶金 |
77.120 有色金属 |
备案号:4579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铅精矿为原料的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