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收费管理规范》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起草单位: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陈季平 、李品 、武萍 、文坦 、操建华 、邓自超 、官平 、程广 、盛亚超 、冯磊 、李夫胜 、续新洲 、邓大朋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20 道路运输 |
备案号:44027-2014。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总则、管理要求、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