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风光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站技术要求》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创标准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潘景宜 、周文 、杨桂芬 、王益群 、张明智 、万新航 、徐珍 、高宁 、邓映路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43.040.99 其他道路车辆装置 |
备案号:5274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由风能、太阳能构成的微网供电系统、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调度管理系统组成的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术语、定义、基本参数、技术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分布式电源规模:风力发电100kW以下、光伏发电500kW以下、储能系统500kW/1000kW·h以下,且风光发电功率占充电站充电设备总功率10%以上的风光储微网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