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鲍工厂化养殖技术规范》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莆田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莆田市平海僧帽牡蛎原种场 、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莆田市胜德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日鲍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陈桂芳 、黄建辉 、朱加蕾 、林志强 、彭金瑞 、王朋云 、柯尚德 、郑夏香 。
65 农业 |
65.150 捕捞和水产养殖 |
备案号:36987-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鲍工厂化养殖选址与建场条件、生产设施设备、养殖管理、病害防治和收获。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皱纹盘鲍及其杂交种工厂化养殖,并可作为杂色鲍(九孔鲍)养殖的技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