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由天津市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粮食局 。
主要起草人 李久彦 、高春生 、朱爱东 、邹乐 、靳普旭 。
备案号:52216-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市级、自贸试验区、各区(县)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操作,也是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理系统”上操作的依据。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