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由广东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中山市渔农养殖科技开发加工园 。
主要起草人 黄卉 、李来好 、杨贤庆 、刁石强 、陈曼华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34655-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抽样与检测的工作准备、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以及对检测工作的要求,检测结果的汇总分析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例行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