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安徽天锦云漆业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峰 、项炳泉 、席培胜 、刘林军 、周爱东 、鲁长权 、薛黎明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80 内部装修 |
备案号:33600-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5号 。
为了在建筑节能工程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我省建筑节能技术水平,规范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在我省的应用,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采用建筑反射隔热涂料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外墙保温隔热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业建筑可参照执行。 建筑反射隔热涂料的应用除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安徽省相关标准和规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