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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托儿所 幼儿园消毒卫生规范》由由天津市卫生局提出并归口,由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 费春楠张之伦苏旭纪学悦周玉燕沈芃刘军宁培勇刘贺丁津华丁亮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447-2011
发布日期
2011-10-19
实施日期
2012-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63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1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1 医药卫生技术(词汇)
归口单位
由天津市卫生局提出并归口,由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教育

备案信息

备案号:31571-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各种类型的托儿所、幼儿园。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费春楠
张之伦
周玉燕
沈芃
刘贺
丁津华
苏旭
纪学悦
刘军
宁培勇
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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