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金山时雨茶》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绩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宣城市农村生态能源局 、绩溪县上庄茶叶专业合作社 、绩溪县上庄农业服务中心 、绩溪县长安农业服务中心 、绩溪县扬溪农业服务中心 、绩溪县金沙农业服务中心 、绩溪县伏岭农业服务中心 、绩溪县家 。
主要起草人 程春 、胡祖有 、张英姿 、童鸿鑫 、朱景娟 、穆俊 、方明 、吴建军 、吴建忠 、汪毓 、汪健 、胡红玉 、王芳 、吴筱正 、程国红 、周庆 。
| 67 食品技术 |
| 67.140 茶、咖啡、可可 |
| 67.140.10 茶 |
备案号:42630-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金山时雨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级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金山时雨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