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植物检疫实验室管理规范》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农业厅植物检疫站 。
主要起草人 万佳 、宁红 、刘可 、谢成伦 、吴志平 、郭迪金 、李小松 、邓亚岷 、黄玲 、袁曦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备案号:4947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检疫实验室组织管理、设施和环境条件、仪器设备管理、药品试剂管理、标本保管、资料管理、样品接收和保存、检验方法、检验报告签发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各级植物检疫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