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大中型家畜养殖场建设环境保护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陕西省环境科学学会 。
主要起草人 张振文 、孙宁生 、王珍 、李敬喜 、周振起 、呼世斌 、朱锋 、冉新权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备案号:25154-2009。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大中型家畜养殖场规划布局、环境评价、“三同时”建设、以及养殖废渣与粪水的收集、储存、处置、以及环境管理、小型家畜集中养殖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