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龙池砚》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将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将乐县质量技术协会 、将乐县文化馆 。
主要起草人 邱荣儿 、余远忠 、谢观胜 、陈丹丹 、施振民 、庄丽琼 、陈圣洁 。
87 涂料和颜料工业 |
87.080 墨水、油墨 |
备案号:30212-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龙池砚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龙池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