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RFID自动温度记录仪通用规范》由省信息化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蔡春水 、黄斌 、王铀 、高垣 、陈永长 、陈力洪 、林清 。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
17.200 热力学和温度测量 |
17.200.20 温度测量仪器仪表 |
备案号:42710-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RFID自动温度记录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RFID自动温度记录仪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