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第1部分:土建工程》由安徽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滁州市宏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欧岩峰 、胡先林 、许静华 、张文清 、赵雯 、叶礼宏 、汪惠芬 、浦慎远 、蔡传鑫 、王维雅 、吴建荣 、惠周 、张涌泉 、程乙钊 、乔业斌 、肖桂林 、张蕾 、方玉涛 、张茹 、周琼 、朱宏斌 、陈天旭 、吴正永 、李磊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40 水力工程 |
备案号:4736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1号 。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境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代替《安徽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DB34/ 371-2003 土建工程部分,规定了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程序等。 本标准未涉及项目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设备时,由项目法人组织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与评定要求和办法,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