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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105部分:燃煤集中供热热源厂》,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检测与标准专业委员会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电力行业协会天津市电力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何少聪任长青刘卫平周义刚张宇王景良朱天利张莹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 046.105-2011
发布日期
2011-12-08
实施日期
2012-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32598-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热源厂为燃烧集中供热锅炉房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 本部分不适用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何少聪
任长青
张宇
王景良
刘卫平
周义刚
朱天利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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