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准则 第4部分:安全监察部门》由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
主要起草人 胡定均 、李远俊 、姜宁生 。
备案号:31367-2011。
备案公告: 2012年第9号 。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