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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试点
技术委员会
铜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地方标准-上海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铜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主管部门为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11-12-15
实施
于 2012-06-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 573-2011
发布日期
2011-12-15
实施日期
2012-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
11 医药卫生技术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无
备案信息
备案号:33319-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