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木薯杆(渣)栽培食用菌技术规程》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田县天蕈食用菌研究所 、三明市食用菌技术推广站 、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刘传森 、苏启苞 、王建宝 、刘叶高 、苏再德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180 IT终端和其他外围设备 |
备案号:32118-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木薯秆(渣)栽培食用菌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要求、原料要求、栽培工艺、栽培管理、米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木薯秆(渣)栽培金针菇、杏鲍菇、真姬菇、毛木耳、黑木耳、平菇等食用菌的人工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