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等学校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同济大学 。
主要起草人 吴利瑞 、刘东 、王婷婷 、韩磊 、孟涛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备案号:4643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高等学校建筑合理用能指标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十一五”期间已纳入建筑能耗统计范围的高等学校,在日常运营中各类建筑能源消耗的计算和评价。其他学校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