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则》由广东省档案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广东省档案局 、广州市档案局 、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深圳地铁集团公司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 。
主要起草人 钟伦清 、刘应海 、陈艳艳 、张启芬 、文军 、杨惠田 、王彩虹 、林惠燕 、陈建越 、傅长青 、陈炳新 、戴贵奇 、李广元 、王章成 、梅先辉 、何力 、周桂峰 、谢光耀 、郭广才 、林朝庆 、蔡志刚 。
93 土木工程 |
93.100 铁路建筑 |
备案号:4671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归档文件形成过程的质量控制、文件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分类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