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卷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能效中心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魏玉剑 、秦宏波 、谢大秋 、王伟琦 、薛恒荣 、胡振宇 、宋丹丹 、郁晓波 、沈黎芸 、刘洋 。
65 农业 |
65.160 烟草、烟草制品和烟草工业设备 |
备案号:4599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与考核,以及对新建、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