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灵山荔枝》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灵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灵山县水果局 、灵山县农业局 、灵山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灵山县龙武农场 。
主要起草人 陈立伟 、施冬 、陈宁 、邱慧 、曾世江 、黄凌鹏 、赵华 、刘银章 、宁崇烈 、廖强 。
67 食品技术 |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67.080.10 水果及其制品 |
备案号:40582-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2号 。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灵山荔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