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60部分: 铅酸电池》,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检测与标准专业委员会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节能监测六站 。
主要起草人 韩瑞国 、黄希顺 、李建明 、李文静 、李瑞杰 、王景良 、朱天利 、张莹 、王亮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备案号:32553-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