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府绩效管理规范》由福建省监察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陈善光 、孙明忠 、张才毕 、谌庆福 、连环星 、郑明艳 、王彬彬 、林日辉 、吴婷婷 、陈国正 、叶明云 、梁静 、王海瀛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4503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绩效管理规范的基本原则、绩效管理机构与人员、绩效管理过程、目标制定、过程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与改进提升。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中央驻闽机构、公共服务企事业、乡镇(街道)等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