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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工业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冶金工业协会福建省冶金工业研究所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林玲黄华叶旦旺江远金沈福贵吴华昆王清东范玉凯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 1170-2011
发布日期
2011-07-01
实施日期
2011-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归口单位
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32129-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硅企业工业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 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还原电炉(矿热炉)生产工业硅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设备的能耗控制。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林玲
黄华
沈福贵
吴华昆
叶旦旺
江远金
王清东
范玉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