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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加油(加气)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大学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昆仑新奥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悦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追日电气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 焦正严吉坤缪文泉蒋永丁晓华吴浩洪葛玉建毛卫民吴智强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917-2015
发布日期
2015-07-29
实施日期
2015-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T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10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100 乘用车、篷车和轻型挂车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197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加油加气站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应遵循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标称电压不超过690V,直流标称电压不超过1000V的电动车辆传导式充电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加油加气站内配套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与改造,换电站也可参照实施。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焦正
严吉坤
丁晓华
吴浩洪
吴智强
缪文泉
蒋永
葛玉建
毛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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