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小区智能化管理系统》由福建省信息化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冠林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建筑智能化分会 。
主要起草人 陈谧 、张展林 、黄向锋 、缪希仁 、洪群青 、陈伟东 、王龙 、曾静 、林祥秋 、黄键凌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36990-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小区智能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构成、系统组网、系统设计、功能要求、性能指标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小区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可视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 本标准中除可视功能和视频特性要求外,也适用于非可视对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