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已建人民防空工程分类鉴定标准》由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
主要起草人 马永陆 、尧勇 、朱焕康 、李刻铭 、李新 、沈卫平 、苏玉波 、陈锡树 、周文昆 、胡斌 、倪强平 、徐其威 、郭春信 、常毅 、颜海春 。
93 土木工程 |
93.020 土方工程、挖掘、地基构造、地下工程 |
备案号:31431-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0号 。
为加强已建人防工程(尤其是早期地道、坑道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正确评估已建人防工程现实状况,预防和减少人防工程安全事故,促进人防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人防工程建筑形式分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单建掘开式工程和防空地下室,早期地道工程主要以鉴定结构的安全和对外部环境的影响为重点,其他工程主要以鉴定结构与防护安全为重点,并综合结构与防护、通风与防化、给排水、电气各专业的鉴定结果进行评定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