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薛文 、李友良 、杨西福 、岳向武 、张利 、何铁强 、张纪升 、苏勇 、周海川 、王欣 、翟泽 、陈鑫瑞 、钟磊 、左权 、石雅庚 、张若愚 、孙晓亮 、赵丽 、吴辰 、张亮 、周晓亮 、张浩 、弟孟隆 、张烁 、张佳 、王文超 、石伟 、张金金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
备案号:5268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通信系统的实施、管理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