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林尧 、刘季能 、丁东方 、郭帅 、郑志良 、黄文翰 、孙彦锋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91.140.90 电梯、自动扶梯 |
备案号:5244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使用单位的界定、基本要求,以及安全使用管 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中规定的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使用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个家庭或者个人自用电梯的使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