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气象干旱评价方法》由福建省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气候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邹燕 、黄文 、张容焱 、周信禹 、林卫华 、高学群 、林晶 、翁祖源黄蓉 。
备案号:36976-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连旱日数的气象干旱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省、地级市和县(市)级气象干旱的监测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