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广东省食品医药行业社会责任》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 、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俊修 、朱保国 、王永辉 、刘荔琛 、陈昌清 、叶永才 、郭国岭 、方贵权 、庞振国 、周朝晖 、田威 、袁旭培 、吴敏芝 、陈耿臻 、黄扬彬 、陈淑锐 、卢建彪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备案号:28981-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食品、医药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行为,并提出了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评审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食品机械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本标准所指食品医药行业即包括上述各行业。本标准所指组织为上述各行业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