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摄影业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要求》由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重庆市摄影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陈国华 、吴巧灵 、谢强 、代席勇 、周生俊 、简国柱 、陈以中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备案号:23564-2008。
本标准规定了摄影服务组织的定义、等级评定的原则、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摄影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摄影服务组织及其所提供的摄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