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钢结构建筑维护技术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安徽景和建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华 、肖亚明 、张晓阳 、郭杨 、陈刚 、戴阳 、何红萍 、赵景宝 、宣善宏 、刘勇 、崔伟 、马奇 、王迎春 、费广清 、陈贵博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080 建筑物结构 |
91.080.10 金属结构 |
备案号:35636-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钢结构房屋建筑,钢-混凝土组合结构、钢-木组合结构中外露钢构件以及钢结构构筑物等也可适用本规程。 钢结构建筑的维护、修理,如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改变,应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并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或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