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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非自镇流LED管形灯》由广东省LED光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商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东金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日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吕天刚王跃飞赖俊斌李立勉李伟清陈育胡苏军黄武权李坤锥卢先昌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621-2015
发布日期
2015-07-01
实施日期
2015-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k73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
29 电气工程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归口单位
广东省LED光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8817-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一般照明用非自镇流LED管形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尺寸规格、一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适用范围如下: ——额定功率不大于60 W,额定电流不大于5 A; ——仅由安全特低电压(SELV)电源供电,且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60 V直流值; ——灯头符合表1要求。 注:在本标准中出现的“灯”代表“非自镇流LED管形灯”,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其他类型的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吕天刚
王跃飞
李伟清
陈育
李坤锥
卢先昌
赖俊斌
李立勉
胡苏军
黄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