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第2部分:消毒》由由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并归口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津市卫生防疫科技开发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冯利红 、曾强 、侯常春 、刘洪亮 、崔维琪 、张磊 、赵岩 。
备案号:30422-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6号 。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其他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