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养老机构休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由安徽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民政厅 、宁国市社会福利院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宁国市质监局 。
主要起草人 吴旭军 、周苏 、张振粤 、郑志芳 、伍爱华 、程慧 、李琴 、王琛 、李琳琳 、刘伟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01 服务综合 |
备案号:50751-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休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宗旨、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式及监督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养老机构休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其他部门的休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