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掺废渣建材产品技术要求及鉴定方法 第3部分:水泥制品》,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DB23/T 453.3-2014
- 发布日期
- 2014-02-02
- 实施日期
-
2014-03-02
- 全部代替标准
-
DB23/T 453—1996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Q13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1.10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00 建筑材料 |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
- 主管部门
-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行业分类
- 建筑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660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