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方法 第1 部分:总则》由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由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刘瑱 、马玲 、梁述廷 、刘文长 、宋如晟 、赵宗明 、程丽娅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43962-2014。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区域地球化学样品分析的相关术语和定义、符号以及样品验收和试样制备、分析方法选择、分析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的质量管理。可作为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项目的验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