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焊接绝热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技术条件》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单位:合肥巨网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徽省方圆特种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许迪 、余建忠 、张亚鸣 、程军 、袁增勇 、刘红晓 、丁希敬 、郑海波 、忻忠 、许久胜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备案号:4745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充装单位的一般要求、职责、设施、人员、设备的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按 GB 24159 设计制造的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贮存介质为液氧、 液氮、液氩、二氧化碳和氧化亚氮低温液体,设计温度不低于 -196℃,公称容积为 10 L~450 L,工作压力为 0.2 MPa~3.5 MPa 可重复充装的立式气瓶充装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用液化天然气瓶充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