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消防安全规范》由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伍林 、冯峰 、张哲 、吴思军 、符人宏 、张刚 、姚斌 、刘炳海 、李恒 、张文峰 、谢枸棉 、蔡甫松 、黄斌 、许丁凡 、王良浩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43181-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9号 。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