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玛瑙饰品》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市标准化协会 、厦门市东孚玛瑞协会 。
主要起草人 王一峰 、李仲超 、田力军 、陈霞玲 、马琳娜 、张武阳 。
备案号:23749-2008。
本标准规定了玛瑙饰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寺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福建省境内生产、销售的玛瑞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