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服务规范》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 、盐城市运输管理处 。
主要起草人 李容 、高菲 、孟兴凯 、曾诚 、杨骏 、唐文晋 、夏海英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20 道路运输 |
备案号:54436-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训后付费服务的基本要求、合同管理、学驾服务、信息化服务、教学质量控制、培训纠纷和投诉处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学员提供先培训后付费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