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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天津市优耐特汽车电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孙玉栋贾彦勇李洋武立有王霞陈忠金岩李峙林宋颖孙颖王征徐立勤许志伟单宝杰赵伟王宗林彭清龙曹振刚朱少娟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688-2016
发布日期
2016-12-30
实施日期
2017-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R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3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归口单位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361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和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的实质审查和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孙玉栋
贾彦勇
王霞
陈忠
宋颖
孙颖
许志伟
单宝杰
彭清龙
曹振刚
李洋
武立有
金岩
李峙林
王征
徐立勤
赵伟
王宗林
朱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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